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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辅导员)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编辑:李夏妍 发布日期:2025-06-09 浏览次数:

按照《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辅导员)公告》的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考服务平台(https://www.sydwzk.cn/gdgczyjsxygkzp2025)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对本人分数如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至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申请查分。查分范围: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按照附件《关于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辅导员)资格复审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准备好资格复审的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020-37394005(人力资源部)

投诉电话:020-83986463(纪检室)

附件:1.关于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2.考生查分登记表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6月9日




附件1:

关于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辅导员)面试资格审的通知

各考生:

按照《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辅导员)公告》的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考服务平台(https://www.sydwzk.cn/gdgczyjsxygkzp2025)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参加现场复审:

一、审时间

2025年6月17日-18日(9:00—11:30,14:00-16:30)

二、审地点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渔兴路18号公办楼406室)

三、审材料

请考生自行准备好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按以下顺序装订备用。

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一)《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加贴近期彩色证件照;

(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三)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

1.2025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个人页及审核盖章页须具备个人详实信息);

2.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学校团委、学生处或研究生处等出具并加盖公章;

3.学生兼职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证明由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材料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委(党总支)出具;

5.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学校人事部门或学生工作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6.国内院校毕业以相近专业报告的考生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

(五)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到现场审核,并严格按照顺序将材料整理后提交,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资格复审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不退回。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考生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辅导员)公告》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6月9日

附件【附件:2.考生查分登记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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